1、 矿山开采爆破、矿建、采矿工程、安全等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持有初级及以上《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具有现场管理经验者优先;
2、熟练掌握矿山爆破设计与施工技术、施工工艺等的专业知识;
3、熟悉矿山开采设备以及国家有关矿山管理的政策法规;
4、安全意识强,有应对并解决危及矿山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
5、服从公司安排,愿意至福州、厦门等地长期从事爆破监理业务;
6、责任心强,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及文字组织能力;
7、持有小车驾驶证,会开车;
8、工资待遇至司面谈(参照当地市场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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