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助项目社工开展社区、小组等青少年社工服务;(2)配合完成上级交代的其他任务。
社会工作、社会学、心理学、法学、社区服务与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考虑; 有社工、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考虑;
莆田市阳光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是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于2012年12月31日揭牌成立,由共青团莆田市委主管、莆田市民政局登记的非营利性、专业化青少年事务服务机构。中心按照“政府主导,社团自主运作,社会各方参与”的运作思路,整合共享团内资源和社会资源为基础的综合性窗口,为全市青少年提供公益服务。先后承接中央财政、民政部、团中央、省财政、团省委、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团市委、市妇联、各区团委等各类政府购买社工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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