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品德端正、仔细负责,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表达能力、文字能力,有物业师及物业管理上岗证;年龄40岁左右,具有3年以上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经验, 具有较好的人员管理能力,薪资面议。联系人:林总
福建省平潭县隆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3月;注册地址:平潭县城关东大街56号;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承担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下的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具备三级房地产开发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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