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3月7日电 (叶秋云 冯勇琦 陈文德)"暖意生在春寒料峭时!"福建省德化县宝美酒楼是一家专门经营餐饮生意的个体工商户,会计陈夏榕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餐饮生意的"惨不忍睹"发愁时,两条微信让他倍感温暖。
陈夏榕表示,一条是2月6日,德化税务部门告诉他"餐饮收入符合该政策,可免征增值税!按今年已开票数据和同期税收数据分析,仅一月份可享受税收优惠1万元以上!";另一条是2月29日,税务工作人员用微信提醒他,3月1日至5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从3%降到1%,如若前条免征增值税优惠在5月31日前结束,他还可以享受减免2个点的优惠。
"税务人员把工作做得这么细致,让我们很感动。"陈夏榕说,这说明,在抗"疫"后方,政府也时时刻刻关心艰难维生的小个体工商户。
为帮助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冲击、尽快有序复工复产、稳定扩大就业,福建税务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守护八闽大地的个体工商户,让纳税人、缴费人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据了解,德化县宝美酒楼能够知道政策福利,来源于税务部门精准运用大数据。泉州税务部门介绍,他们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对生活服务业等个体工商户群体一一分解、建立台账,一对一发送短信、微信给每一个个体工商户。
据其统计,国家税务总局石狮市税务局梳理交通运输业、生活服务业、快递业等3610户名单,其中包括个体工商户1359户,逐户发送疫情期间税费优惠政策短信,合计7603条。
泉州市鲤城临江华东橡塑五金店的老板戴清云同样享受到了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下降带来的红利。3月1日以来,该店代开了2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共减免增值税及附件2396.86元。
"减免的几千块税额对我们这种薄利的小店来说,已经是很大的优惠了。"戴清云说。
福建税务相关负责人介绍,疫情发生以来,个体工商户既可享受支持复工复产减征或者免征增值税的政策,继续享受2019年以来出台的针对月销售收入在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的免税政策,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还可以享受三项社保费阶段性减免等税费支持政策。
特殊时期,为了让纳税人、缴费人减少到办税厅服务厅现场办税次数,最大限度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福建税务部门大力推广"非接触式"服务举措,通过电子税务局、微电子税务局、闽税通APP、微信等渠道网上远程办税。
店开在三明沙县滨河路旁的肥姐小吃负责人表示,去年的减税降费政策使其免征增值税,一年下来可以省下2万余元的税费,今年受疫情影响,餐厅营业压力很大。得知今年员工社保费可以缓缴,"开业的信心更足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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